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9.79%及32.92%,基本每股收益下降29.0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受中美贸易战及对等关税影响,公司美国业务受到冲击,且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利润率有所下降,另外,本年度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已由13%下降至9%,影响公司利润。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度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36.5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和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价格上限即由不超过人民币3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20元/股(含本数),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6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091,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低成交价为19.6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2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47,815.4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91,8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票进行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333,400股变更为100,24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1,333,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0,241,6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等相关公告。
2、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与董事会席位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与董事会席位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优化调整了组织架构,更新有关名称表述,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免除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职务,《公司法》中所明确的监事会职权依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与需要,综合考虑目前公司董事会人员的构成情况,公司设置引入职工代表董事席位1席,同时减少原非独立董事席位1席,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仍为7人,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方式民主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与董事会席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妙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妙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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